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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征集成都信息工程大学高等学历继续教育校外教学点的通知
发表时间:2023-10-08 点击量:

各有关单位:

依据教育部及四川省教育厅相关文件精神,为突出我校人才培养优势,提升学校对地方经济社会服务的能力,按照《成都信息工程大学高等学历继续教育校外教学点设置与管理办法》规定,现组织开展2023年度高等学历继续教育联合办学单位(校外教学点)征集工作,欢迎符合条件、有合作办学意愿的单位提交报名资料并商谈合作事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校外教学点的设置条件

1.拟设点单位须是具有独立法人的普通高校、职业院校、成人高校、开放大学,或设有内部培训机构的事业单位,或办学条件良好、管理规范、保障有力的实施成人文化教育的民办非企业单位。

2.设点单位须配备有与开设专业和办学规模相适应的、固定的、可持续使用的教学场所、设施设备、实验实训和学习资源等软硬件条件。

3.设点单位须配备有与开设专业和办学规模相适应的辅导教师和管理人员队伍。

以上条件的具体标准和要求详见《成都信息工程大学高等学历继续教育校外教学点设置与管理办法》。

二、校外教学点的设置数量和要求

1. 2023年度我校拟在成都市(大成都范围)增设校外教学点1个;省内其他地区拟在我校尚未设置校外教学点的市州增设。

2.本次设点,只接受法人单位注册地、办学地均在所属地市(州)的普通高校、职业院校、成人高校、开放大学及设有内部培训机构的事业单位、民办非企业单位报名。

三、校外教学点的设置程序和要求

1.请符合条件且有合作办学意愿的单位,于2023年11月17日前向成都信息工程大学继续教育学院提交以下纸质材料:

(1)合作办学申请书(原件盖鲜章)1份;

(2)合作办学承诺书(原件盖鲜章)1份;

(3)设置校外教学点和开设相关专业的必要性和可行性论证报告(原件盖鲜章)1份;

(4)教育教学和学生管理方案(原件盖鲜章)1份;

(5)办学风险应急预案(原件盖鲜章)1份;

(6)办学条件的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盖鲜章)1份;

(7)校外教学点备案表(原件盖鲜章)1份。

上述7项材料的PDF扫描版以及第七项材料的word版请打包后发继续教育学院官方电子邮箱cjy@cuit.edu.cn。

2.我校将根据各单位提交的申请材料,组织专家对申请单位的背景、资质进行核查,并在对办学条件进行实地考察、评估后,双方就合作办学事宜进行协商。

3.根据核查、现场考察、评估和合作办学协商结果,报学校同意后面向社会公示。

4.公示无异议后,学校与设点单位正式签订合作办学协议书,并按规定通过“全国高等继续教育信息管理系统”向省级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备案。

四、其他事项

1.校外教学点是学校为满足高等学历继续教育人才培养需要,依托校外其他法人单位的场地、人员、设施等资源,开展招生宣传、线下面授、学习辅导、集中考试、实验实训、毕业指导、学生服务与管理等教育教学活动的重要场所,其教学和管理状况直接体现学校的办学质量,直接关系学校的品牌声誉。校外教学点的设置,坚持自愿申报、双向选择、择优设置的原则。

2.本次报名申请合作的校外教学点,经上级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备案成功后,方可正式开展合作,有效期为3年。详细合作协议自2024年起,按年度每年签订。

3.征集相关疑问及其他未尽事项,欢迎与成都信息工程大学继续教育学院联系,联系电话:028-88452742、13568857671,联系人:伏老师。


附件:

1.成都信息工程大学高等学历继续教育校外教学点合作办学申请书(样本)

2.成都信息工程大学高等学历继续教育校外教学点合作办学承诺书(样本)

3.设置成都信息工程大学高等学历继续教育校外教学点和开设相关专业的必要性和可行性论证报告(样本)

4.成都信息工程大学高等学历继续教育XXX教学点教育教学和学生管理方案(样本)

5.成都信息工程大学高等学历继续教育XXX教学点办学风险应急预案(样本)

6.高等学历继续教育校外教学点备案表

下载 附件1-6

成都信息工程大学继续教育学院

2023年10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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