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校外教学点、同学:
根据《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教育部41号令)、《成都信息工程大学高等学历继续教育学籍管理实施细则》(成信继教院发〔2024〕15号),为保障学校高等学历继续教育学生学籍管理工作的规范性,确保教育教学活动正常有序开展,本学年开学以来,学院已就学费按时缴纳事宜多次进行督促与提醒。截至当前,仍有部分学生未按规定完成学费缴纳。结合本年度学籍管理工作安排,现就欠费学生补缴学费事宜通知如下。
一、缴费对象
1.2019级、2020级高起本在籍欠费同学
2.2021级、2022级、2023级、2024级在籍欠费同学
二、缴费时间
2025年9月29日——2025年10月13日
三、缴费方式
1.2019级、2020级高起本、2021级、2022级同学使用安心付缴费(缴费方法见附件1);
2.2023级、2024级同学使用继续教育数字化综合业务平台缴费(缴费方法见附件2)。
四、学费欠缴处理规定
(一)《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教育部41号令)
根据《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教育部41号令)第七条之规定:学生在校期间依法履行下列义务“(四)按规定缴纳学费及有关费用”;第十二条之规定:“未按学校规定缴纳学费或者有其他不符合注册条件的,不予注册”;第三十条之规定:学生有下列情形之一,学校可予退学处理“(五)超过学校规定期限未注册而又未履行暂缓注册手续的”,可予以退学处理。
(二)《成都信息工程大学高等学历继续教育学籍管理实施细则》(成信继教院发〔2024〕15号)
根据《成都信息工程大学高等学历继续教育学籍管理实施细则》(成信继教院发〔2024〕15号)第十二条之规定“每学年开学,学生应按规定向学校全额缴纳学费、办理注册。学校计划财务处收到学生缴纳的学费后开具发票。因故不能按时缴纳学费和注册者,应当办理请假或申请学费缓缴等相关手续。未请假或请假逾期两周不办理注册手续者,除因不可抗力等正当事由外,均视为自动放弃学籍,按自动退学处理。无故未缴纳学费或有其他不符合注册条件者,不予注册。”第二十一条之规定学生有下列情形之一,应予以退学:“(一)超过学校规定的注册期限未注册而又未履行暂缓注册手续的”,可予以退学处理。
(三)《成都信息工程大学高等学历继续教育学费收取及结算管理实施细则》(成信继教院发〔2024〕14号)
根据《成都信息工程大学高等学历继续教育学费收取及结算管理实施细则》(成信继教院发〔2024〕14号)第十九条规定“根据先缴费后注册学籍管理规定,对不按时缴纳学费,又不办理缓缴学费的学生,按以下规定处理:(一)不予进行学籍注册;(二)不予提供学习服务。”
五、注意事项
1.我校未授权任何单位及个人代收学费和代办费等费用,广大学生切勿轻信任何机构和个人,以免造成不必要的经济损失。
2.对于未能在规定时间内缴纳学费的学生,学校将不予提供学习服务,由此带来的学业影响后果自负。
3.完成缴费后统一开具正式发票。
4.请相关同学务必高度重视,及时核对学费缴纳情况,如有任何疑问或困难,尽快与学校或所属教学点联系,以便协助解决。
5.如遇缴费问题可联系学院
综合科电话:028-88452735(熊老师);
成教科电话:028-88452742(张老师)。
附件:1.2022级及以前网上缴费操作流程
2.2023级及以后高等学历继续教育学生登录及缴费指南
成都信息工程大学继续教育学院
2025年9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