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关于加强和规范2020年成人高等教育招生宣传的通知
发表时间:2020-06-18 点击量:

各教学单位:

为确保我院2020年成人高等教育招生宣传工作规范、有序推进实施,根据四川省教育厅、四川省教育考试院和成都信息工程大学关于招生文件要求,现将今年招生宣传相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严格规范招生行为

1.严格规范招生宣传行为。成人高等教育招生宣传工作要求在继续教育学院成人教育科指导下统筹开展工作,必须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符合国家、省法律法规和相关教育政策规定,严禁弄虚作假,不得诋毁其他学校及校内其它招生团队,不得误导学生、家长,招生宣传资料及招生用语必须符合招生政策规定。严禁混淆高等学历继续教育与普通全日制相关概念,严禁各单位为招揽生源违规招收“超前生”、“进修生”,严禁在招生宣传中使用“统招”、“二本”、“录取”、“计划招生”、“名额限制”等特定用语。

2.严格规范招生宣传方式方法。严禁印发成人高等教育纸质招生简章。在招生规定的要求内按照学生志愿报读原则进行宣传,严禁混淆普通全日制教育、成人高等教育、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学历教育与非学历教育(包括技能培训),采用电话招生咨询方式开展高等学历继续教育招生的要有录音保存。

3.严格执行招生政策。招生的各项政策必须公开透明,成人高等学历教育、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技能培训收费标准等政策规定,应向社会公布,让每一个考生和家长都清楚。学生入学后,按照公布的规定实施,不得随意更改。

二、严肃招生纪律

1.严格禁止无序招生。各联合办学单位要严格招生程序,严格遵守招生流程,不得违反教育主管部门及成都信息工程大学关于高等学历继续教育招生的相关规定。各单位的招生人员信息与招生学生信息须由专人负责管理,相关数据信息报继续教育学院存档备查,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泄露或向外提供与招生相关信息。

2.严格执行收费政策。各单位要严格执行财经纪律和收费公示制度,不得以任何理由和方式截留、挪用资金,未经物价部门批准的收费一律不得收取,严禁收取与招生挂钩的费用,不得擅自设立收费项目、抬高收费标准,坚决杜绝乱收费现象。

3.严格禁止有偿招生。所有有偿招生均属于违纪违法行为,参与招生工作人员要切实增强廉洁自律意识。严格禁止生源学校与招生单位权钱交易或借招生牟取私利。

三、强化责任追究

1.严格加强组织领导。按照四川省教育厅、四川省教育考试院和成都信息工程大学关于招生工作相关要求,由继续教育学院统一组织协调,学院相关职能科室具体负责,强化对招生工作的领导,监督招生工作,依法查处违法、违规招生行为。各联合办学单位应建立健全招生工作责任制,严格执行招生政策,规范招生流程,确保招生工作有序开展。

2.严格落实责任。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合作单位法人是第一责任人。各单位要依法依规从严规范招生管理工作,自觉规范招生行为,严格遵守招生政策和招生纪律。

3.严格执纪问责。对发生违规违纪招生行为的联合办学单位,责令整改。对整改不到位、严重违规、严重影响学校声誉、拒不退回招收学生所收费用,学院将依照联合相关协议对联合办学单位法人和具体责任人,视情节轻重采取通报批评、取消联合办学资质等处罚。

成都信息工程大学继续教育学院

2020年6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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